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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地产中介 噱头还是创意?
 
 
发布时间: 2010-7-2    转载自:深圳商报     浏览次数: 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 
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网络地产中介 噱头还是创意?

 
深圳一地产引进欧美“电子网络经纪人”模式被质疑不符合国情

    近日深圳一家地产公司推出的独立“电子网络经纪人”新模式太过于诱人:每年只需缴纳少量的网络工作平台使用费,但经纪人所赚的每笔佣金100%归本人,公司不参与佣金提成。而且对经纪人来说,没有月结,没有业绩考核,每做一单结一单,每单都享有100%提成,每单过户后五天内结单。

    该公司创办人坚信这种复制欧美国家地产经纪人模式,肯定能在深圳乃至中国取得成功,同时改变地产中介竞争格局。但深圳中介业内人士对此看法不一,更多人持怀疑和观望态度,他们认为:新模式看起来很美,但可能不符合国情。

    在采访中,本报记者询问:到目前为止,共发展了多少经纪人?该负责人没有正面回答,只是强调来咨询的人很多,他表示“公司还在起步,新模式还需要时间为从业人员和市场接受。

    本报记者采访了深圳众厦地产总经理助理林晓华,他表示,像这样的经营模式,在深圳中介行业也曾出现过,例如利用二手房交易网等平台,每成功交易一次收费2000元。但是,这种方式对于买卖双方来说,还是会有风险,因为如果经纪人没有从业资格也能从业,或万一出现违规行为,消费者找公司追究责任时,公司会否以只是挂靠业务员为由进行推诿?在欧美国家通行的模式,在中国或许还会遇到障碍。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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